贺州市信访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
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市信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通过办信、接访、接电、网上信访等方式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2.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处理的信访事项;
3.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和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4.做好重要信访事项的信息报送工作;
5.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从源头预防信访事项的发生;
6.按上级要求组织工作组驻京驻邕维护首都和首府社会稳定;
7.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二)机构设置情况
贺州市信访局是市委市人民政府负责信访工作的职能机构,内设综合科、办信科、接访科、督查科、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5个职能科室,市信访联席办作为常设机构设在市信访局。
2014年设立贺州市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为市信访局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工作目标: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着力促进社会和谐。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局共有在职和退休人员20人,其中:核定编制数为15名,在职在岗干部职工1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参公事业编制1人,全额事业编3人,退休干部6人。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 |||||
|
|
|
|
| 单位:元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目(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 预算数 | 项目(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3,264,134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691,929 | 一、基本支出 | 2,014,134 |
1.经费拨款 | 3,264,134 | 二、外交支出 |
| 1.工资福利支出 | 1,575,294 |
(1)市本级 | 3,264,134 | 三、国防支出 |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417,253 |
(2)中央及自治区补助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1,587 |
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
| 五、教育支出 |
| 二、项目支出 | 1,250,000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1.工资福利支出 |
|
1.市本级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1,210,000 |
2.中央及自治区补助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63,402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4.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
四、其他资金 |
|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50,761 | 5.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
|
1.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
| 6.资本性支出 | 40,000 |
2.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
| 7.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
|
3.收回存量资金拨款 |
| 十三、农林水支出 |
| 8.对企业补助 |
|
4.债券转贷收入 |
|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
| 9.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
|
5.其他收入 |
| 十五、资源探勘信息等支出 |
| 10.其他支出 |
|
|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
|
|
| 十七、金融支出 |
|
|
|
|
|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
|
|
| 十九、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
|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158,042 |
|
|
|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
|
|
|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
|
|
| 二十三、预备费 |
|
|
|
|
| 二十四、其他支出 |
|
|
|
|
| 二十五、转移性支出 |
|
|
|
|
| 二十六、债务还本支出 |
|
|
|
|
| 二十七、债务付息支出 |
|
|
|
|
| 二十八、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
|
本年收入合计 | 3,264,134 | 本年支出合计 | 3,264,134 | 本年支出合计 | 3,264,134 |
五、上年结余收入 |
| 二十九、结转下年 |
| 三、结转下年 |
|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余 |
|
|
|
|
|
(1)经费拨款结余 |
|
|
|
|
|
①市本级 |
|
|
|
|
|
②中央及自治区补助 |
|
|
|
|
|
(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结余 |
|
|
|
|
|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 |
|
|
|
|
|
(1)市本级 |
|
|
|
|
|
(2)中央及自治区补助 |
|
|
|
|
|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结余 |
|
|
|
|
|
4.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结余 |
|
|
|
|
|
5.债券转贷收入结余 |
|
|
|
|
|
6.其他结余 |
|
|
|
|
|
收 入 总 计 | 3,264,134 | 支 出 总 计 | 3,264,134 | 支 出 总 计 | 3,264,134 |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26.4134万元,同比增加67.9725万元,同比增长26.30%,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6.4134万元,比上年增加67.9725元,比上年增长26.30%。
(二) 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6.4134万元,同比增加67.9725万元,增长26.30%,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01.41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1.71%,同比增加37.9725万元,增长23.23%;项目支出预算1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29%,同比增加30万元,增长31.58。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201类科目269.19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47%,同比增加47.9187万元,增长21.66%。
208类科目26.34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6%, 同比增加8.6665万元,增长49.03%。
210 类科目15.07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1%, 同比增加6.1873万元,增加69.61%。
221类科目15.80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84%, 同比增加5.2万元,增长49.0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57.52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8.26%,同比增加45.5018万元,增长40.6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1.72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78%,同比增加4.8055万元,增长13.0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15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66%,同比减少12.3348万元,下降85.11%。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6.4134万元,同比增加67.9725万元,增长26.30%,其中:基本支出201.4134万元,同比增加37.9725万元,增长23.23%;项目支出预算125万元,同比增加30万元,增长31.58%。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144.1929万元,全部基本支出。其中:用于本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102.1590万元;用于本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41.7253万元,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固定资产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退休人员经费支出0.3086万元。
三、2018年部门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2万元,同比持平。此项经费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41.7253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4.8055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事业编制增加1人。
(说明: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目前,本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共1117平方米;共有机动车0辆,价值0万元。
四、关于2018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一)行政运行:指财政下拨的用于本单位开展日常工作的各项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奖金等,以及财政下拨以保证单位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支出的收入。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财政下拨的用于应缴纳的机关事业人员部分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收入。
(三)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下拨的用于本单位应缴纳的机关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费用的收入。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指财政下拨的用于本单位行政机关人员应缴纳的单位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险、大病医疗补助险费用的收入。
(五)住房公积金:指财政下拨的用于本单位机关事业人员单位部分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收入。
二、支出科目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工资福利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支付给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费,包括职工工资、社保费、年终一次性奖金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对个人和家庭的生活补助,包括退休人员费用、独生子女补助等费用。
(二)项目支出:指用于信访维稳的专项经费。
三、“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旅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贺州市信访局
2018年2月1日